文化事业70年:夯牢大国文明崛起坚实之基

文化事业70年:夯牢大国文明崛起坚实之基    传承红色基因

    中国文化是以华夏文明为基础,充分整合全国各地域和各民族文化要素而形成的独特文化。中国文化不但对日本、朝鲜半岛产生过重要影响,还对越南、新加坡等东南亚、南亚国家乃至美洲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世界各国对中国文化都给予了高度的认同和重视。

    新中国的文化事业起步于新中国成立前的“延安时期”。1937年1月至1947年3月,中共中央所在地的延安清凉山,就成为了“红色文化的摇篮”。清凉山东侧有新华广播电台、新华通讯总社、解放日报社;清凉山万佛洞石窟群是中央印刷厂、纸币厂、卫生所和新华书店等单位的所在地。红色文化就是从这里传播到全国和全世界,为新中国的革命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延安时期创建的文化机构都跟随党中央迁入首都北京,以此为基础组建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新华通讯社总社、新华书店总店等新的文化单位,并先后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分支机构,成为新中国文化事业的开拓者和传播者。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极其短缺。统计数据显示,1949年,全国仅有55个公共图书馆、896个文化馆站、21个博物馆。

    因此,新中国成立伊始,党和政府就积极推动文化事业的建设。1949年9月至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设立文化部,由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指导文化部开展工作;1954年9月至1970年6月,改由国务院第二办公室协助总理掌管文化部的工作;1970年6月至1975年1月,国务院精简机构撤销文化部,成立国务院文化组;1975年1月,国务院撤销文化组,重新设置文化部;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文化部、国家出版事业局、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合并,成立新的文化部;1987年6月,将文化部文物事业管理局单设为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独立行使职权;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合并,设置新的文化部。

    需要指出的是,新中国的文化事业,是指党和政府为提高国民素质而兴办的公益性文化内容,不以盈利为目的。文化事业非营利性的本质,与考虑营利性活动的文化产业相对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国有性质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组织(如私人博物馆),以及其他社会文化服务组织(如社会上各类文化团体)也属于文化事业的范畴。文化事业单位与组织机构,都由政府主管部门审定资格,管理形式多样化;涵盖门类多,单位分布广。

    在我国,早期的文化事业单位,包括演出事业单位(包括各类艺术表演团体等)、艺术创作事业单位(包括艺术创作院所、艺术中心、音像影视中心等)、图书文献事业单位(包括图书馆、档案馆、文献信息中心等)、文物事业单位(包括文物保护站、文物考古队(所)、博物馆、纪念馆等)、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包括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宫)、青少年宫、俱乐部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包括广播电台(站)、电视台、转播台(站)等)、报刊杂志事业单位(包括各类报社、杂志社等)、编辑事业单位(包括各类编辑部、党史、地方志编纂室等)、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包括各类出版社、新闻中心、新闻社等)以及后来出现的电视台等。

    而文化事业管理部门的职能包括:编制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群众文化事业、少儿文化事业、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等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文化艺术工作、社会文化工作政策及规章;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及各类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研究指导文化艺术事业的政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艺术教育、文化理论研究规划及年度执行计划;指导、协调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协调文化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业性演出;负责文化艺术工作的对外交流等。

    进入新世纪,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我国文化事业发展也搭上了时代的快车,涌现出了一大批“互联网+文化”的新兴业态,新闻资讯、电子图书、音乐、短视频、微信、微博、动漫游戏等层出不穷的文化载体,不仅使文化产业跻身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增长点,为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亿万网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好平台。

    从“延安时期”的红色文化实践,到新中国建设中的中华文化传承,党和国家引领团结各族人民,共建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坚持人民路线

    新中国的文化事业单位,是指在文化领域从事研究创作、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公共服务的组织机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提供精神产品,满足人民对文化生活的多种需求,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遵循这一基本要求,逐步实现“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向上”的目标。

    为了推动新中国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给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精神产品,国家财政不断加强对文化建设的支持,文化事业经费逐年增加。统计显示,1953年至1957年5年,国家对文化事业费总投入为4.97亿元;1978年当年增加到4.44亿元,到2018年达928.33亿元。1979年至2018年,文化事业费年均增长14.3%,2018年比2012年增长93.4%。

  真金白银的投入,换来的是文化服务设施和文化产品的日渐丰富。以文化部下属机构变化为例,文化部先后创办的直属单位有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国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文化报社、中国京剧院、中国国家话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歌舞团(国家歌舞团)、中国交响乐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中央歌剧院、中央芭蕾舞团、中央民族乐团、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中国演出管理中心,以及文化部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中心、文化艺术人才中心、艺术服务中心、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等,在为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的同时,也形成了成为展示我国社会文化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

    与此同时,文化部还设立了文化部创新奖、群星奖、文华奖等奖项,旨在对立足时代前沿、弘扬科学精神、运用现代科技、惠及广大群众的文化项目予以表彰。尤其是作为政府最高奖项的文华奖的评奖,多年来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的原则。对于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强艺术院团凝聚力,促进全国艺术创作,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来自中国政府网的信息显示,我国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十六大之前,改革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以机构改革和下放行政审批权为主要内容的政府职能的转变;二是以转变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内部改革,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文化单位的活力;三是推进结构调整,文化领域的所有制结构调整也取得了较大进展,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正在形成;四是探索文化宏观体制改革的思路,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体制新思路和“五个加快”的改革措施。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未在体制和机制上实现根本性的突破。

    第二阶段是十六大以来,根据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文化体制改革进入整体设计、全面推进的重要阶段。根据中央提出的文化建设要坚持“两手抓”“两加强”,即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重点是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发展,重点是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

    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不断加快。包括数字内容、动漫游戏、视频直播、视听载体、手机出版等在内,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新兴文化业态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增长点。

    统计显示,2016年、2017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30.3%和34.6%,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营业收入均增长8.6%。2018年,全国共有文化骨干企业6万家,比2012年增长64.3%;实现营业收入89257亿元,比2012年增长58.6%。

  同时,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规划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10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0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实验园区和335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我国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特征日渐明显,文化新业态已成为引领和示范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满足人民需求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中央始终把文化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重要战略地位,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同发展,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

    进入新时代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定文化自信、高扬改革旗帜、锐意进取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向着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稳步迈进。展现了中国政府与人民的精神志气,提振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最直接的体现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国家文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电影局统一揭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新机构挂牌组建,文化管理体制不断得到完善;推动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网络安全法、公共图书馆法等重要法律,加强文化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化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加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大力提升,百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来自文化和旅游部的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全国共有各类文化和旅游单位31.82万个;有艺术表演团体17123个;有艺术表演场馆2478个;有美术馆有528个;有群众文化机构44464个;有公共图书馆3176个,图书总藏量103716万册;有各类文物机构10160个,文物藏品4960.61万件,其中有55个项目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位居世界第一。

    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2018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显示,2018年,全国共出版报纸1871种,总印数337.26亿份;共出版期刊10139种,总印数22.92亿册;共有出版社585家,出版新版图书247108种,总印数25.17亿册(张)。数年前的统计就显示,我国年出版图书世界第一、日报发行量世界第一、电子出版物总量世界第二、印刷业总产值世界第三。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开展广播电视业务的机构4万余家,其中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等播出机构2647家;有线广播电视覆盖用户数达3.46亿户;网络视听付费用户规模达3.47亿人;广播节目制作时间801.76万小时,电视节目制作时间357.74万小时。

    国家电影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城市院线银幕总数达到60079块,观影人次达到了17.16亿人次,电影年度票房达到609.76亿元;国产电影票房为378.97亿,占到了全年票房总和的62.15%;全年院线观影场次达1.09亿场,放映场次首度破亿。

    统计显示,2018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8737亿元,比2004年增长10.3倍;2005年至201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9%,高于同期GDP现价年均增速6.9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我国文化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稳步推进。文化和旅游部以文化和旅游双多边交流机制及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为抓手,与冈比亚、巴拿马、西班牙、尼日利亚等18国签署文化协定或执行计划,推动深化与世界各国的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举办上海合作组织、中日韩、中美、中国-东盟等有关活动,参加中加、中意、中俄蒙和亚欧、亚太以及金砖国家等相关会议;建立“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交流机制,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国际图书馆联盟、美术馆联盟;举办了五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三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丝绸之路国家美术馆作品展,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打造“丝绸之路文化之旅”和“丝绸之路文化使者”等重点交流品牌,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心相通。

    统计显示,2018年,我国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对外投资额为16.9亿美元,分别为2008年和2012年的84.5倍和8.5倍。这就说明,随着我国文化对外交流稳步推进,越来越多具有规模和实力的国内文化企业积极发展在海外的项目投资。

    总体来说,新中国这70年的发展历程,有力推动了我国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不断取得的新突破、新成就,充分见证了文化领域建设所结出的累累硕果,既整体提升了中华文化和大国文明在世界的地位,彰显了国家的软实力,也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更丰富文化生活的需要,让越来越多人收获了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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