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政策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人民收入水平提高及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生物医药产业正成为全球经济发展新引擎。世界各国纷纷把生物医药技术及其产业化提升为国家战略。我们国家为了药品行业健康发展,相继出台了系列的政策法规。
药品行业相关政策
日期 | 颁布部门 | 行业政策法规 | 概述 |
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 | 指拥有药品,技术的药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药品生产企业等主体,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药品上市许可批件,并对药品质量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承担主要责任的制度。在该制度下,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许可持有人可以是同一主体,也可以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MAH制度的优势在于促进药品创新、提升药品质量、优化资源配置。 |
2017年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上海市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 | 为进一步加快本市医学科技创新,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对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6〕50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发〔2016〕5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发〔2016〕59号)等精神,制定本规划。 |
2017年 |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 | 《上海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 提出到2020年,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能力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800亿元以上,基本建成亚太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端产品研发中心、制造中心、外包与服务中心和具有配置全球资源能力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 |
2018年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促进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 |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5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国际化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美好需求。 |
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近年来,我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不断加强,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药品供应和价格监测不够及时灵敏,药品采购、使用、储备以及价格监管等政策有待完善,违法操纵市场抬高价格现象在一些地方仍较突出,部分已出台措施尚需落实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更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的出意见。 |
2020年 | 国家药监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 | 近年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评价(以下统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制度规范不断完善,监测评价体系逐步建立,报告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风险控制手段更加成熟,国际合作持续加强,为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与此同时,必须看到,当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基层监测评价机构数量有所减少,专业人才队伍不足,监测信息系统滞后,监测评价能力亟待提高,经费保障难以满足需求,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用药安全水平的提升和公众健康权益的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新时代药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的意见。 |
2020年 | 国家药监局 | 《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为造福人民健康作出巨大贡献,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中药彰显特色优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为新时代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决策部署,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提出的意见。 |
2020年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 《关于药品注册网上申报功能上线运行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有关要求,请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参照《药品业务应用系统省局监管用户操作指南》(见附件1),依法依规依职责办理“国产药品再注册”和“不涉及技术内容的国产药品变更备案”等事项业务,以“全程网办”,实现“跨省通办”。 |
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在增进民生福祉、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提出的意见。 |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二、生产企业
智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7年中国药品行业发展现状分析及投资策略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上海中医药标准化已走在全国乃至全球前列,通过ISO/TC249发布的和即将发布的标准,已超过60项。上海是近代中西医汇通流派的重要发源地,上海中西医结合事业不断发展壮大。2020年上海市药品生产企业数量206家,同比增长7.29%。
2015-2020年上海市药品生产企业数量及增长
资料来源:上海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智研咨询整理
2020年上海市浦东药品生产企业数量有62家,占30.20%,是上海市各区里药品生产企业最多的区域;第二是奉贤,药品生产企业数量有30家,占14.60%,位于第二;第三是闵行,药品生产企业数量有26家,占12.70%。
2015-2020年上海市各区药品生产企业数量(单位:家)
资料来源:上海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智研咨询整理
2015-2020年上海市上海市各区药品生产企业数量分布
资料来源:上海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智研咨询整理
从上海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类别来看,2020年上海市化学药上市许可持有人78家,占37.90%;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47家,占22.80%;生物制品上市许可持有人34家,占16.50%;中药饮片上市许可持有人18家,占8.70%;药用辅料上市许可持有人11家,占5.30%;医用气体上市许可持有人8家,占3.90%;放射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4家,占1.90%;空心胶囊上市许可持有人3家,占1.50%;诊断试剂上市许可持有人3家,占1.50%。
2015-2020年上海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类别分布(部分企业可有多个生产类别)(单位:家)
资料来源:上海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智研咨询整理
2020年上海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类别分布
资料来源:上海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智研咨询整理
三、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兼营企业。药品经营方式,是指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
药品经营企业分类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上海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2017-2020年,上海市药品经营企业数量逐年增长,2020年增幅放缓,药品经营企业4314家,同比增长0.30%。
2017-2020年上海市药品经营企业数量及增长
资料来源:上海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智研咨询整理
2020年上海市药品经营企业4314家,其中:涉及批发企业150家;药品连锁企业52家;乙类OTC药柜65家;药品零售企业4047家。
2017-2020年上海市药品经营企业数量情况(单位:家)
资料来源:上海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智研咨询整理
从上海市各区域药品零售企业(不包括乙类OTC药柜)数量来看,2020年浦东、闵行、松江、宝山、嘉定的药品零售企业位于上海前五,药品零售企业数量(不包括乙类OTC药柜)分别为875家、425家、348家、335家、323家,占比分别为22.20%、10.80%、8.80%、8.5%、8.20%。
2016-2020年上海市各区域药品零售企业数量(不包括乙类OTC药柜)(单位:家)
资料来源:上海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智研咨询整理
2016-2020年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区域分布(不包括乙类OTC药柜)
资料来源:上海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智研咨询整理
2024-2030年中国枸橼酸铋钾颗粒行业市场行情动态及未来趋势研判报告
《2024-2030年中国枸橼酸铋钾颗粒行业市场行情动态及未来趋势研判报告》共九章,包含2019-2023年中国枸橼酸铋钾颗粒行业竞争格局分析,主要枸橼酸铋钾颗粒企业或品牌竞争分析,2024-2030年中国枸橼酸铋钾颗粒行业发展前景预测等内容。
文章转载、引用说明:
智研咨询推崇信息资源共享,欢迎各大媒体和行研机构转载引用。但请遵守如下规则:
1.可全文转载,但不得恶意镜像。转载需注明来源(智研咨询)。
2.转载文章内容时不得进行删减或修改。图表和数据可以引用,但不能去除水印和数据来源。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版权提示:
智研咨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稿酬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联系方式:gaojian@chyxx.com、010-6034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