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民用爆破器材对采矿、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依赖性较强,而这些行业的景气程度又与宏观经济状况紧密相关,因此,宏观经济波动和矿业和基建行业的景气度对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有着重大影响。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采矿业发展迅速的带动下,我国民爆行业产值及销售规模随之稳步增长。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民爆行业生产总值为436.58亿元,同比增长10.9%;销售总值为434.48亿元,同比增长11.6%。
一、定义及分类
民用爆破器材简称民爆器材或民爆,是各种工业火工品、工业炸药及制品的总称,是具有易燃易爆危险属性的特殊商品,主要用于矿山开采、油田开发、工程爆破、资源勘探及资源深加工等领域,被称为“基础工业的基础,能源工业的能源”。民用爆破器材主要分为工业炸药和起爆器材两大类。其中,工业炸药是氧化剂、可燃剂以及添加剂等按照氧平衡原理构成的爆炸混合物,主要包括粉状炸药、含水炸药、液体炸药、耐热炸药及其他工业炸药等;起爆器材又包括工业雷管、工业导火索、工业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震源器材等
二、行业特有经营模式
我国对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所有流程都由主管部门严格监管。国务院颁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国家及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在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监管;公安机关负责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在民爆物品的流通及应用环节进行监管。
三、行业政策
民爆行业因其危险性,面临较强的政策管制,各环节均需要牌照经营。民爆物品的生产厂商需要获得国家及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并且该生产许可有效期仅三年,每隔三年需要重新申请延续,换证时企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与行业发展规划对生产设备的要求。因此,民爆产业的设备更新需求对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具有较强的敏感性。近年来,国家相继推出一系列产业政策和指导意见,提出并多次强调了民爆行业生产向少(无)人化及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十四五”期间,政策加码推进民爆行业智能制造升级。
四、行业壁垒
1、资质壁垒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按照核定的品种和产量进行生产;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在取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后方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需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在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后方可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国家严格限制审批新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严格的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是进入民爆行业的主要障碍。
2、人员壁垒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因此,爆破作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构成了其他企业进入爆破行业的重要壁垒。
3、资金壁垒
随着我国民爆行业的结构调整,一体化模式成为我国民爆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的先进发展模式成为我国民爆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随着民爆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和产业不断升级,对企业规模、科技创新能力、安全生产以及环保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需要不断加大对研发、生产、设备和营销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以形成规模效应和竞争优势,从而对行业新进入者的资金实力要求也越来越高,形成了该行业的资金壁垒。
4、行业整合壁垒
根据《“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产业集中度持续提高,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形成3-5家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爆一体化企业(集团)。根据《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市场供需决定民爆物品价格。一方面,行业内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的企业,在失去价格保护的背景下,其利润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将下降;另一方面,为行业内优质企业提供了兼并重组、扩大规模的机遇,有利于加快民爆行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产业集中度。这些措施及发展方向将进一步提高民爆行业准入难度。
五、产业链
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产业链上游为原材料供应环节,主要包括硝酸铵、乳化剂、膨化剂、聚乙烯、石蜡、爆破线等,其中硝酸铵是最主要的原材料,其价格波动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影响较大;中游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供应环节;下游主要应用于矿山开采、能源建设、建筑交通、农林水利、地震勘探、国防建设等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民爆物品的需求与我国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
六、行业现状
由于民用爆破器材对采矿、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依赖性较强,而这些行业的景气程度又与宏观经济状况紧密相关,因此,宏观经济波动和矿业和基建行业的景气度对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有着重大影响。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采矿业发展迅速的带动下,我国民爆行业产值及销售规模随之稳步增长。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民爆行业生产总值为436.58亿元,同比增长10.9%;销售总值为434.48亿元,同比增长11.6%。
七、发展因素
1、有利因素
(1)政策利好行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十三五”规划》、《“十四五”规划》的发布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民爆行业迎来了发展改革和结构优化升级的新局面。民爆物品将进一步向高安全性、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技术,以及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的先进模式发展;低成本、低污染、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的民爆产品将进一步成为行业的主流,高污染、高耗能民爆产品和生产技术落后的制药、装药及包装作业方式和工艺设备将逐步淘汰。上述行业政策将有力的推动民爆行业的整合和发展。
(2)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民爆行业素有“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之称,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叠加国民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等原材料的刚性需求,对铁路、公路、水电、水利等基础行业的投资拉动,将推动国内民爆市场需求持续保持增长,这也为民爆行业的发展带来强劲动力。
2、不利因素
(1)市场监管较为严格
由于民爆物品易燃、易爆的特性,我国政府从许可生产能力、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储存等各个方面对民爆行业严格监管,从而导致我国民爆行业市场化程度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爆企业的盈利能力,从而限制了我国民爆行业的发展。
(2)中小规模企业占比较大,自主创新能力较弱
民爆行业“小、散、低”以及地方分割、地方保护是我国民爆行业长期以来存在的较突出问题。近年,随着民爆行业的改革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压缩,“小、散、低”状况得到了较好的改善,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市场化程度提高。但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总体上我国民爆行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生产过程中自动化程度不高,技术工艺和安全生产仍处于较低水平;中小规模企业仍占相当比例。
(3)整体产能过剩
就目前我国民爆行业的状况而言,全国民爆物品许可生产能力大于实际市场需求水平,出于安全和行业调控的考虑,行业主管部门将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因此,各民爆行业生产企业可获得的新增产能将受到严格限制。同时,从长期来看,基础设施建设也不可能永远维持在一个高速增长的态势之下,民爆行业的产品总需求最终会遭遇瓶颈。因此,如何改变民爆行业以扩张产能为主的增长方式、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是摆在各民爆企业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八、竞争格局
目前,我国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市场较为分散,行业主要企业直接份额差距相对较小。但随着近年来我国民爆企业集团重组整合稳步推进以及产品结构调整持续优化,未来行业集中度有望持续提升。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民爆行业排名前20家企业集团合计生产总值达352.44亿元,占行业总产值的80.73%,所占比例较2022年增长约5个百分点。其中产值排名前三的企业分别为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比分别为9.98%、5.77%和5.59%。
九、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正逐渐走向区域化、产业集中度提升和技术服务为主的发展格局。企业间的并购整合,有助于化解同质化经营等问题,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随着头部企业的资源整合布局加速,行业整体利润和国际竞争力预计将得到显著提升。同时,国家政策也积极推动民爆行业向少人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明确提出生产线人员总数限制和机器人替代比例等目标,以推动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应用。这一系列政策与举措,将有力推动我国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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