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广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转移工作的若干意见》,涉及园区管理、合作模式、招商引资、环保、用地等28项政策措施,不少在机制上有所创新和突破。广东还设立了25亿元产业转移奖励资金,按四个使用方向奖励政府、企业推进产业转移。
据了解,这25亿元共分为四个使用方向,其中8亿元专门用于扶持8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专业化发展,专业承接珠三角地区已具有明确转移倾向的8个行业,推动园区实现错位发展。
企业方面,安排约9亿元设立广东省珠三角地区企业产能转移奖励资金,按30元/万元年产值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促进加速转移。此外为提高企业比较优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内企业的出口退税、征退税差综合扶持,以及来料加工工缴费扶持等,鼓励外向度高的企业向欠发达地区省级产业转移园区转移。
来源: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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