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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着力建设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

        本报讯   海关总署、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在京签署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转变发展方式合作备忘录,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出席签约仪式。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创新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推进加工贸易就地转型和梯度转移、继续推动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促进加工贸易延长产业链、支持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和管理创新、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科学发展,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探索经验。

        汪洋说,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用足用好中央赋予广东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充分发挥毗邻港澳、华侨众多的优势,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大力发展以加工贸易为特色的开放型经济,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广东实际经营运作的加工贸易企业约3.3 万家。2010 年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达4460.8 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额的56.9%,占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的38.5%。广东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为全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汪洋说,推动加工贸易加快转型升级,是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广东加快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这次署省合作备忘录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符合广东实际,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必将为广东加快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注入新动力,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创造新经验。广东将认真落实合作备忘录要求,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加工贸易延伸产业链,增加内销业务,扶持一批有规模、有优势的加工贸易企业从贴牌生产向委托设计、向自主品牌转型,努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升广东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于广洲说,广东的对外开放发展快、规模大,广东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对全国来讲很有意义,将使加工贸易的历史贡献变为现实贡献。海关和加工贸易紧密相连,在加工贸易政策制定、保税物流监管等方面,海关都可以做更多的工作,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在广东先行先试,最终实现提高海关管理效能、方便企业生产经营、完成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三赢”。

        这次海关总署与广东省政府签署的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合作备忘录,是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海关总署将按照备忘录要求,全力支持广东加快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广东外向型经济在“ 十二五”期间更具国际竞争力。(欣华)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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