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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富余劳动力达500余万,呈现结构型短缺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期开展的一项农村富余劳动力调研显示,目前山东省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约为532.6万人。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伯平说,扣除身体素质、家庭负担等原因没有转移就业诉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山东省目前尚有有转移就业诉求的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39.77万人。

 

  调查显示,山东农村富余劳动力中,女性和中老年偏多。山东省可转移农村劳动力中女性劳动力占62.33%,50岁以上的占19.5%;30至50岁的占42.61%,合计达62.11%。

 

  这一结构与目前产业需求不相适应。从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看,山东省企业对18岁至30岁的农村劳动力需求量占整个用工总量的68.2%,而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8岁至30岁的仅占37.9%,供求间差距较大。

 

  文化层次及技能方面也有一定供需偏差。调查显示,从受教育水平看,高中以上学历的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与企业用工需求比例相差了42.5个百分点;从技能水平看,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数量与企业用工需求分别相差了19.6%、21.2%和41.8%。

 

  李伯平认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正从总量型过剩矛盾向结构型短缺矛盾转变。为进一步推进富余劳动力转移,须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坚持实行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在巩固劳务输出成果的同时,更加注重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和创业。(记者 袁军宝)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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