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阿华《福建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出台,福建省财政将投入15亿元助推新兴产业发展。
福建省级财政统筹安排不低于5亿元的专项资金,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重点用于重大项目的跟进投资、重大科技开发专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产业化培植计划项目和应用示范项目资金补助等。同时,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创新型新兴产业企业。
根据实施方案,到2015年,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力争达300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2%;培育14个销售收入过百亿元、100个销售收入过20亿元的重点龙头企业。
福建省政府表示,支持各类机构在闽设立或共建研发机构,有突出贡献的,将给予项目建设投资实际到资额20%的补助。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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