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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设专款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本报讯 (特约记者 王俞德)4月13日,四川省政府下发了《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对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申报和监管作出了强制性要求,明确提出将其用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符合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纳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指导目录的产品和项目。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和专项补助3种方式,原则上贷款贴息40%,资本金注入40%,专项补助20%。项目所在市(州)或县(市、区)对省级财政支持的项目资金按不少于20%配套。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和方式专门制订细则实施,金额不高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四川省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分配原则上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5%、新能源产业15%、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0%、新材料产业20%、生物产业10%、节能环保产业10%的比例安排。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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