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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被列入医改项目

记者从日前在南宁召开的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大会上获悉,广西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将中医药壮瑶医药列入医改特色项目进行总体部署,使用中医民族医技术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10%。

 

有关负责人表示,医改的目的就是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让人民群众“防得了病、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广西作为人口最多的后发展、欠发达民族地区,自身财力有限,而中医药壮瑶医药具有“简、便、验、廉”的显著特征和优势,这恰恰符合广西区情。

 

在医改实施过程中,广西出台了使用中医民族医技术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10%等一系列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的倾斜政策,并对中医民族医医院基础建设、专科专病、人才培养等均给予重大专项支持,到2015年,广西将建成1家自治区级壮瑶医医院,57家县级中医壮瑶医医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民族医科。

 

据了解,广西目前有各类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1800多个,三级和二级甲等中医民族医医院分别为13家和44家,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中医重点学科、专科分别为57个和124个,8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0%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设了中医壮瑶医科或提供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涵盖自治区、市、县、乡、村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得到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陆波岸)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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