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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政策加快发展船舶工业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提升科技研发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壮大优势骨干企业,完善船舶业配套体系,努力实现该省船舶工业跨越式发展。


  《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全省形成造船能力700万载重吨;培育1户年造船能力100万载重吨、工业总产值100亿元以上的领军企业,2户年造船能力50万载重吨、工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8户年造船能力20万载重吨、工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培育发展20户高新技术企业,建立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4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船用低速柴油机产量达到500万马力,中速柴油机产量达到1000台。到2020年,形成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核心骨干企业优势突出、造船业与配套业协调发展、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结构合理的船舶工业体系,使该省成为全国重要的船舶造修基地和船用中低速柴油机生产基地。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了三项发展重点:加快发展船舶产业集群,加快调整船舶产业结构,加快船舶配套产业发展。将充分开发利用长江水系和淮河水系岸线资源,重点建设沿江芜湖市三山区、池州市贵池区、无为县、和县、当涂县、枞阳县6个船舶工业聚集区,加快发展芜湖、马鞍山、安庆、宣城市造船及配套产业和池州、蚌埠、阜阳市造船产业以及合肥、滁州市船舶配套产业等9个沿江沿淮船舶工业产业集群。(吴量亮)

 

来源: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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