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零售额居前五位的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的78.7%,拉动零售额增长14.6%,对零售额增长的贡献率为76.3%。
1-8月,河南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5.3%,同比回落2.6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9.2%。
零售额居前五位的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的78.7%,拉动零售额增长14.6%,对零售额增长的贡献率为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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