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促进新疆与中亚五国农业经济合作

    内容摘要:中国(新疆)应依托边境口岸资源优势,与中亚五国磋商,建设边境口岸(农业经济)自由贸易区,如中塔边境口岸自由贸易区、中吉边境口岸自由贸易区和中哈边境口岸自由贸易区等,通过双边政府主导的“自由贸易区”模式,可以促进农产品、农业机械及农业技术等无障碍交易。

    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农业经济合作以政府间达成的有关农产品合作协议或国际性的贸易合作区为主导。如新疆塔城地区与哈萨克斯坦东哈州签订的《农产品贸易协议》,中哈两国构建的“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则是上合组织框架下的区域经济贸易合作区,还有“吉木乃边境经济合作区”是中国(新疆)政府在新疆境内设立的国际综合经济功能区等。

    中亚五国中除土库曼斯坦外都是“上合组织”成员国,“上合组织”为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的经贸合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合作平台。据此中国与中亚五国间应建设“农业经济”主题的“会议磋商”机制,通过磋商达成农业经济合作框架,包括农产品贸易、农业合作及农业投资等。新疆应依托区位优势,借助“上合组织”平台,扩大新疆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额。新疆政府要积极寻求中央政府的支持,实现与中亚五国关于农业经济的全面长期合作,就不同的农业合作领域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安排,以促进新疆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发展。

 中国(新疆)应依托边境口岸资源优势,与中亚五国磋商,建设边境口岸(农业经济)自由贸易区,如中塔边境口岸自由贸易区、中吉边境口岸自由贸易区和中哈边境口岸自由贸易区等,通过双边政府主导的“自由贸易区”模式,可以促进农产品、农业机械及农业技术等无障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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