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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融企业税负进入稳定下降通道

    从湖北省国税局了解到的最新纳税申报数据显示,全省金融业纳税人税负状况已由今年5月~6月的增税2.84亿元转为第三季度的减税1.83亿元,减税幅度达20.1%。

    日前,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在省国税局助力金融业企业税负由升转降的情况专报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国税局积极作为、主动作为的一系列做法。他指出,营改增的目标是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国税局主动作为、帮助企业的做法,必将有助于改革的推进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据介绍,针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等10项免税收入在首次申报中未准确体现,从而导致税负异常的问题,湖北省国税局在今年第三季度重点抓金融企业同业往来专项调查辅导。同时,针对总机构在外省的金融企业同业免税收入少于总机构设在省内的同业免税收入这一情况,该局把辅导的重点放在湖北银行、汉口银行和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总机构在省内的金融企业。第三季度,上述三家银行申报同业免税收入12亿元,较第二季度增长134.6%。

    此外,湖北省国税局派出业务骨干,对全省今年第二季度税负上升的299户金融企业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辅导,逐户宣讲可抵扣范围和取得进项发票的方法,逐项梳理可抵扣成本费用项目。通过精准辅导,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营改增后的进项税额由5月~6月的631.4万元增加到第三季度的1566.7万元,增幅达148.1%;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第三季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3282.9万元,比第二季度增长近8倍;中国建设银行第三季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3181万元,是第二季度的4.6倍。

    “在辅导过程中,金融业纳税人反馈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我们积极回应,主动出谋划策,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化解问题。”湖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王泽民说。如部分金融业纳税人反映租赁营业场所的网点难以取得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湖北省国税局了解这一情况后,与省电力公司协商,促使电力部门出台措施简化租赁用户变更登记手续,从而使有关金融业企业顺利得到上述发票。

    据了解,湖北省国税局将纳税辅导对象由只针对财务人员拓展到企业高管,促使企业在投标报价、合同签订、采购模式及财务制度建立等方面紧密围绕最大限度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抵扣凭证目标。目前,全省重点金融企业已完成对财务核算系统的升级与改造,企业采购和成本管理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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