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10项措施支持陇药产业发展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陇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10项政策措施支持陇药产业发展,包括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落实中药材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等。

    《通知》明确,甘肃省将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支持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医药产业创新研发孵化园、兰州新区现代中药产业精深加工园、陇西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渭源工业园区中药产业园建设;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立新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对通过国家评价的每个品种给予300万元的补助,对于进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企业,可先按照补助资金总额的20%给予支持。对新认定的从事陇药研发、依托甘肃省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3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

    同时,甘肃省将落实中药材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企业与药农的合作对接机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允许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从农户或市场收购地产品种;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基金)支持,从2018年起,省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陇药产业发展,并综合运用相关专项资金、产业基金等,推动陇药产业发展;鼓励制药企业在国内重点市场设立营销中心或连锁经营店,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产品认证注册,费用按相关规定给予支持;鼓励中成药、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产品走出去,对参加由本省统一组织或列入本省重点展会计划的境外展会给予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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