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武威市出台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黄金21条”

    日前,甘肃省武威市出台《关于加快文化旅游名市建设的意见》,对文化旅游产业进行全方位扶持。《意见》含金量十足,与去年出台的一系列政策相呼应,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因此被当地称为支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黄金21条”。

    《意见》明确,对当年新增固定资产超过1000万元(不含土地投资和可对外出售的投资额)的文化旅游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文化旅游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限额1000万元。对达到武威市建设规范要求的田园综合体、特色旅游小镇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达到武威市级标准的专业旅游村、休闲农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达到武威市级标准,初次评定为一星级至五星级农家乐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至5万元奖励。对评定为武威市级标准、优品、精品乡村民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奖励;被评定为省级、国家级旅游民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创办、达到武威市级相应标准的星级农家乐和乡村民宿,相应等级奖励额度翻番。对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武威市涉旅企业,连续3年给予2000元/年补助。

    《意见》明确对兼并重组成功的企业和引进落户的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企业总部(含地区总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根据其净资产、投资额度、税收贡献等,给予相应政策和资金支持。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企业(除旅游饭店外)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文化旅游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同时,加快培育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等旅游品牌。

    《意见》提出,支持沙漠生态旅游、自驾和房车露营、低空旅游、保健养生、红色旅游、研学旅游、会展旅游等新业态发展。对新投入市场运营满一年,盈利模式清晰,已进入较为稳定的市场运作期,年接待游客5万人次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新业态运营企业1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新业态旅游示范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意见》还针对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化旅游演艺精品、举办各类节会活动、引进品牌体育赛事、旅游特色街区建设等明确了政策支持。(张陇堂)

    转自: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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