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记者从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深入研判全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印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时间自2021年9月6日起至11月30日止,检查范围为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分自查自纠、属地监管部门督查、省级抽查等三个阶段,以企业自查为主,属地监管部门督查,省级抽查为辅。督查及抽查工作由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开展。
本次检查突出企业基层基础单元,重点从一线班组等安全管理的末端开展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对2021年省级层面印发的重要文件及安排的各类安全专项整治与重点工作在一线班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情况;对各级各类督查检查、巡查考核、执法检查发现通报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照《重点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等检查表开展自查整改、油气储存基地深度评估等情况。检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在一线班组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班组日常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反“三违”、交接班管理、巡检巡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作业安全管理、承包商管理、变更管理、应急准备等工作开展情况。企业宣传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及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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