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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药监原局长疫苗事件风口被公诉 纪委指其私欲膨胀 崔洪海个人履历详解!

    围绕疫苗安全的舆论风波备受关注之际,吉林省食药监局原局长被提起公诉。

    据《长春日报》旗下微信公众号“长春政事儿”消息,7月26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崔洪海(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崔洪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上,崔洪海早在2017年8月就已落马。宣告落马之时,崔洪海已经调任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不过崔洪海仅在这一职位上工作了半年左右时间,在此之前他已在吉林省食品安全领域工作多年,并从2013年7月开始就一直担任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主任)。

    中央纪委网站在引述吉林省纪委关于崔洪海被查的消息时,除了写明其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之外,也提到了其之前担任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党组书记、局长(主任)职务。

    根据吉林省纪委的消息,经查,崔洪海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纪检部门在点评崔洪海案件时表示,崔洪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观念淡漠,私欲膨胀,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崔洪海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察厅报请吉林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崔洪海简历:

    崔洪海,男,满族,1960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197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1998年08月,任通化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4年04月,任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1年06月,任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2年08月,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正厅长级);

    2013年07月,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主任);

    2017年01月,任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年8月25日,据吉林省纪委消息:经吉林省委批准,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崔洪海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本文采编:CY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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