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的年度目标相比,5%左右的调查失业率,仍处在充分就业范围之内
展望未来,经济持续平稳基本面不变,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向好态势不变,将是就业形势保持稳定的“压舱石”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数据显示,今年7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这一数字比上月小幅上升了0.3个百分点。调查失业率的波动,引起了部分人的担忧。有观点认为,调查失业率“破5”会波及就业形势,甚至影响到全年就业目标如期实现。
实际上,从目前就业各项指标表现来看,就业稳中向好大势并没有变化,足以让人们对就业充满信心。
今年上半年,调查失业率保持低位,为何在7月份却出现上升?这与就业季影响密切相关。7月份是应届高校毕业生集中进入就业市场的季节,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更是达到820万,创历史新高,就业总量压力不减。但从就业整体形势来看,释放出来的更多是积极信号。1月份至7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880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80%,快于时序进度。7月份,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6小时,比上月增加0.1小时。这些指标趋好,说明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单就失业率分析,今年1月份至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0%、5.0%和5.1%,4月份到6月份都低于5%,其中6月份为4.8%,是2016年国家统计局建立全国劳动力月度调查制度以来的最低水平。从数据上看,7月份确实比前一月出现小幅提升,但全国主要就业人员群体25岁至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仍保持在4.4%的低位。与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的年度目标相比,5%左右的调查失业率,仍处在充分就业范围之内。
把视野再放大一点,国际劳工组织此前发布数据显示,发达国家和地区平均失业水平为6.6%,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平均失业水平为5.5%,全球平均失业率水平为5.7%。一般来说,7%的调查失业率可作为失业的预警红线。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城镇地区失业率水平既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平均水平。
就业稳不稳,还要看增速稳不稳。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呈现出来的韧性,一个充分表现就是就业稳定,这从近年来城镇新增就业数据能够体现出来。2013年到2017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分别为1310万人、1322万人、1312万人、1314万人和1351万人,连续5年超过1300万人。经济保持稳步增长,就业结构不断优化,新经济、新业态快速增长,这些都为就业保持稳中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
谈就业不能只看眼前、看局部,还要看全局、看趋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际经济政策走势分化、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增多,这些情况不可避免地会对就业产生重要影响。但也应看到,我国经济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并未改变,经济运行延续增速基本平稳、结构调整优化、质量效益改善、风险总体可控局面,这为扩大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然,调查失业率在大学生就业季出现小幅提升,也提醒我们对可能出现的各类失业风险要加以重视。就当下而言,新增劳动力和就业群体是“90后”甚至“95后”,他们在求职过程中更注重个人成长空间和未来发展前景,在淡化生存需求的同时,求职目标也更加多样化,更加渴望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这对实现高质量就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面对可能出现的贸易摩擦,需要未雨绸缪,积极应对,早做准备,要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做实做细稳定就业的各项工作。
展望未来,经济持续平稳基本面不变,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向好态势不变,将是就业形势保持稳定的“压舱石”。政府部门需要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就业政策与经济政策协调,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对于广大求职个体而言,也需要储备和提升工作技能,尽可能提高自己与用人单位需求的契合度。
劳动是创造财富的源泉,对百姓来说,“钱袋子”越鼓,生活越有保障。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40年来,就业渠道更加多样,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一项项改革的红利正在惠及每一位劳动者。
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对于广大劳动者,“劳有所得”4个字在改革开放40年的进程中,含金量越来越高。从更加多样的就业渠道,到更高的可支配收入,一项项改革举措给广大劳动者带来了更多获得感。
1178万
2003年以来年均城镇新增就业1178万人左右,就业结构持续优化
本科毕业,当身边的同学们纷纷奔赴工作岗位,北京大学毕业生黄学斌正埋头忙着自己的项目。“我们几个同学在一起做人工智能领域的创业项目,目前已找到了天使投资,正在为A轮融资做准备。”黄学斌说。
同黄学斌一样,一毕业就创业成了越来越多毕业生的新选择。改革开放40年来,从“统包统配”到自主就业,再到主动创业,我国的就业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和劳动力最多的国家,就业任务十分艰巨。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基本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城镇新增就业自2003年建立统计制度以来,年均达到1178万人左右。党的十八大以来,城镇新增就业连续5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尤其是高校毕业生这一重点人群,虽然高校毕业生人数年均突破750万,但年底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2017年末全国就业人员达7.76亿人,比1978年增加3.75亿人。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变化,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持续优化,就业结构逐步改善,就业的渠道越来越宽了。
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就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由1978年的0.95亿人增至2017年的4.25亿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由23.7%上升至54.7%;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7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87亿人,成为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城乡就业格局发生历史性转折,2014年城镇就业人数首次超过乡村。
从三次产业结构看,2011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首次超过第一产业,成为吸纳就业的第一主体。1978年,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70.5%;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17.3%;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12.2%。而在2017年,这三个数字分别是27%、28.1%、44.9%,第三产业占主导的“倒金字塔”就业结构进一步形成。
“进入新时代,以‘互联网+’、智能制造为代表的新经济蓬勃发展,掀起了一轮创业创新的热潮,不仅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而且创造了更多新职业和大量新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估算,在2016年增加的全部就业中,新经济的贡献率达70%左右。
2012年—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长11.5%,收入水平节节高
就业好,光数量增加还不够,质量也得提升。
“我是改革开放初期参加工作的,当时每个月工资只有几十块钱,根本不敢想象自己有一天每月能拿上万元工资。这两年,工资一年上一个台阶,日子越来越好。”湖南长沙某机械企业高级工程师郝立秋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体保持快速增长,就业规模持续扩大。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劳动者的工资性收入增长相对缓慢。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201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46769元提高到67569元,年均名义增长11.1%。2017年更上一层楼,平均工资达74318元,比上年增加6749元,同比增长10.0%,增速比2016年加快1.1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2%。
2012年—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6510元提高到25974元,年均名义增长11.5%,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我国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已基本同步甚至高出经济增速,这意味着,我国经济增长的成果正在惠及全体劳动者,就业的质量越来越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说。
有关专家表示,在国家一系列收入分配政策法规的规范下,收入分配机制逐步完善。
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部署国企特别是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对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工资总额管理方式、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要求非竞争性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受工资指导线制度指导,进一步促进公平。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履职待遇等逐步规范,有利于引导国有企业薪酬公平合理分配。
此外,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有利于调动多方面群体的积极性;用人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健全和审计工作的加强,进一步规范了收入分配秩序。
“在充分肯定收入分配改革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全国行业平均工资差距虽有所下降,但总体看仍然偏大。”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说,我们还需进一步加大收入分配改革力度,加快解决居民收入和财产分布中存在的问题,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
90%
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连续几年保持在90%以上,就业保障网越织越密
“发工资啦!”在中建公司当上了小队长的赵立业通知工友们领工资。作为“资深”农民工,赵立业也曾有过痛苦的讨薪经历,他说:“如今的日子有保障多了,签上了劳动合同,按月领薪,还有工伤保险。”
作为现代化建设生力军的农民工群体,工资遭拖欠现象一度让人揪心。2002年1月,追缴行动全面起步,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消除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现象。从对恶意欠薪建筑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到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再到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各地不断“出实招”,探索解决欠薪的长效机制,农民工欠薪难题正得到逐步解决。
不仅是农民工,针对低收入劳动者,2004年,我国开始实施《最低工资规定》,有效地保障了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2004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平均值为386元,而到2017年,各地标准中最低的也达到了1000元,最高的上海达到了2300元,涨幅明显。2018年以来,截至6月1日,又有8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幅度为12.3%。
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保障劳动者权益。从1983年开始劳动合同制试点到1986年实行劳动制度四项改革,从1995年劳动法实施到2008年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实施,促进就业和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劳动合同这一劳动者的“护身符”逐渐落到实处。近年来,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连续几年保持在90%以上。
作为劳动者的保障大网,我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79亿人、2.95亿人、1.81亿人、2.19亿人和1.84亿人,较2012年末分别增长24.6%、11.6%、18.8%、15.2%和19.4%。我国扩大社保覆盖面的成就受到国际社会高度肯定,2016年11月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
不仅是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待遇水平也在提高。近年来,失业保险金年均增长11.3%;生育保险金年均增长8.1%;2016年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越织越密、越扎越牢的社会保障网,正在有力地保障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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