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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多首歌从KTV下架 陈奕迅张惠妹等港台明星超百首歌中招!音集协回应:打官司能挣更多 版权产业市场规模【图】

    6000多首歌将从KTV下架!KTV老板和消费者都懵了,背后是中国音集协清理和规范歌曲版权打响的第一枪。。。。。。

    喜欢去KTV唱歌的你,有没有发现最近部分KTV的点歌系统中,一些以往耳熟能详经常唱的歌不见了?

    近日,一则#6000多首歌将从KTV下架#的微博话题引发热议,到底咋回事?

    中国音集协出手!超6000首K歌下架

    10月22日,号称“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音集协”)发出一则题为《关于停止使用部分涉诉歌曲的公告》公告称:

    为降低已获中国音集协许可的各使用者的法律风险,要求所有卡拉OK终端生产商在2018年10月31日前,将公告附件中所列出的音乐电视作品尽数删除,未接到书面通知前勿重新上传;

    对于向中国音集协缴费的卡拉OK经营者,也请删除各本地服务器上所列明的涉及本次事件的音乐电视作品,未接到书面通知请勿重新使用;

    如在2018年11月1日起凡因未删除公告附件所列音乐电视作品而遭权利人主张权利,使用者需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涉及歌曲6609首,其中包含下面这些:

    根据音集协所列的此次需要下架的歌曲清单来看,范围极广,有经典老歌也有流行歌曲。歌名大多耳熟能详,比如《最近比较烦》、《春天里》、《我爱你中国》、《追梦赤子心》、《夜空中最亮的心》、《小苹果》、《算你狠》等。所牵涉的艺人有那英、陈奕迅、叶倩文、twins、邓紫棋、张惠妹、任贤齐。

    除了港台歌手,广东地区具有知名度的毛宁、杨钰莹等歌手作品,如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版本的《一片艳阳天》、《晚秋》、《弯弯的月亮》等,也在“下架”之列。

    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情歌王子”陈奕迅的下架歌曲有154首,涉及张惠妹的有105首左右。

    部分网友评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下架的歌曲仅限“某一种版本”。

    比如,邓紫棋版本的《夜空中最亮的心》被删除,而逃跑计划版本的歌曲并未在名单中。同样《小苹果》歌曲被下架的是女团SNH48版本,原唱筷子兄弟的版本并未在列。同样,陈奕迅的下架歌曲也大多为英皇娱乐旗下版本。

    根据中国音集协公告显示,此次下架的歌曲版本集中为:中国好声音一二三季、中国新歌声第一季、中国之星、蒙面歌王、蒙面唱将猜猜猜、盖世英雄等节目的播出版本;英皇娱乐、丰华唱片、乾坤影视等音乐机构的歌曲版本。

    随着国内对于著作权意识的不断加强,这些机构注重自己的著作权无可厚非。一年前,网易云音乐相继下架了中国好声音一二三季等歌曲,原因也是版权问题。

    音集协回应:只是清理和规范曲库的第一步

    次消息在市场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音集协给11月5日出官方解答。

    音集协在解答中表示:

    依据《著作权集体条例》的相关规定,音集协只能代表两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会员所授权的作品发放许可,所以非音集协或音著协管理的作品均不在许可范围内。

    本次公布的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因此,音集协依照法律定,通知KTV场所及KTV曲库上线渠道(VOD商)予以全部删除是严格依法办事、行使著作权集体管理职责的行为。

    删除侵权歌曲将推动KTV版权市场的规范和繁荣,目前音集协和音著协管理的曲库共有十五万以上,曲库的数量还随着会员数量上升、作品的增多不断的扩展。本次通知删除的6000多首歌曲,除了极少几首流行曲目外,大部分年代久远点击率不高,对KTV曲库的广泛性的基数影响有限。

    此次通知歌厅删除侵权使用的音乐电视作品,只是清理和规范曲库的第一步,渠道肃清并规范后,音集协会不断的将最新的正版、高质量会员作品最快捷、最直接提供给KTV场所,让消费者享受最新最流行的正版带来的愉悦和享受。同时在渠道上彻底杜绝KTV曲库使用未经授权的作品,以促使更多的权利人入会。

    KTV的经营者懵了:一年成本多出近8万元

    据羊城晚报,由于中国音集协发出公告并要求各KTV下架音乐电视作品,包括广州在内的不少城市的KTV,已受到公告影响。

    “严格按照公告执行,很多歌我们都不能播了。”广州一家连锁KTV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上周获悉有关通知,10月31日收到正式的纸质公告。“每间门店常用音乐电视作品3万-5万部,这回有6000多部不能用,消费者可以点的歌,特别是一些热门的歌就减少了。”

    “如果不下架,我们就有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该负责人表示。

    “不能播公告上的歌,我们的利益肯定有损失。”

    广州另一家连锁KTV经营者告诉记者。

    “有的企业可能会听话下架所有歌曲,但我相信不少企业会观望。”

    一名KTV经营者告诉记者,由于歌曲下架会让顾客感到不快,不排除部分经营者仍坚持歌曲不下架,等到有进一步法律行动时再决定如何应对。

    “好端端一直在唱的歌,怎么忽然间就不能唱了?”多名广州KTV经营者对此表示困惑,特别是关注涉事音乐电视作品为何“涉诉”。记者1日联系到中国音集协,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具体的下架原因以协会发布在官网的公告为准。

    根据音集协在公告中披露的2015年卡拉OK著作权使用标准来看,各省区收费不同。北京、上海收费在11元/天/终端,其他省份在8元/天/终端。

    据此计算,如果一家北京的KTV拥有20个包间,那么其每月要为音集协的作品支付6000余元的版权费用,一年下来则需要支付近8万元。

    有消费者曾被KTV要求缴纳版权费

    为了避免惹官司,此前还有KTV选择让消费者缴纳歌曲著作权使用费的事情发生。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今年1月,一名长沙网友在微博反映,他在当地一家名叫新麦客KTV唱歌时,被前台要求缴纳5元的歌曲著作权使用费。在该网友的要求之下,KTV经理拿出了一份名为《关于收取歌曲著作权使用费的通告》的红头文件。

    音集协于2017年5月发布的《关于2017年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的公告中,对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取标准作了规定。公告指出,2017年将继续沿用2016年的收费标准,各地有所不同。湖南、山西、黑龙江均为8.3元/天/终端,上海、北京收费最高,为11元/天/终端。

    湖南某KTV的黄老板表示,他们平均一年要为一个包厢缴纳300至400元不等的版权费。“如果不交版权费就没有新歌,我们是一年交一次。我也不是很清楚这个收费是怎么收的,反正会有人上门来收费,然后再帮我们更新曲库。”

    针对前面提到的KTV向消费者收取版权费的做法,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熊琦曾表示,使用作品的是KTV经营方,所以版权费应由经营方支付。

    “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相当于KTV把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了。集体管理组织肯定不会直接向消费者收费,所以这和集体管理组织无关,仅涉及KTV和消费者的服务合同。”

    KTV被诉侵权案时有发生,有KTV被判每首歌赔偿500元

    2015年,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曾开庭审理一起音集协对当地多家KTV的集体诉讼案,法院审理后认为,KTV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立即从其曲库中删除侵权歌曲。此外,法院判处KTV赔偿音集协每首歌500元的经济损失。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间,杨浦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原告为音集协的侵害作品放映权、复制权纠纷116件,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有10件,被告均被判决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音集协”的功能究竟是什么?

    众所周知,KTV等场所使用音乐作品,有向著作权人支付版权费的义务。但海量KTV经营者与海量音乐著作权人,如何进行一一对接授权?为解决这个问题,经国家版权局批准,音集协于2008年应运而生。KTV经营者向音集协缴纳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并依照曲库管理使用合法作品,才有可能一揽子解决全部的法律风险。

    周亚平:我们的功能,就是把那些散落在全国各地的使用者和版权方通过我们这个组织链接起来。版权方把权利给我们,我们授权给分散的使用者。我们拿回权利以后,再根据使用情况分给版权方。这是我们集体管理组织的功能。KTV这个市场,本身恰恰就是集体管理制度设计,所方便的使用者。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常亚春进一步解释,这种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方式,有助于提高版权管理效率:

    常亚春:海量的作者、作品和需求,如何能对等找到对方?这是很吃力的。通过这个集体管理组织,就比较容易找到、建立渠道。比如KTV来说,直接面对这个集体管理组织,比较省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瑞认为:

    孙国瑞: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入会的目的,是你代理大家或者是委托、信托也好,集体管理组织,是代理会员维权的,所以首先肯定是要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

    权利人退出“音集协”的原因

    据了解,目前已加入音集协的版权方包括环球、索尼、华纳、滚石、福茂等唱片公司;曲库包含十五万首以上的歌曲。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被要求下架的6000多首作品中,原先有超过一半的作品确实属于音集协管理。只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这些作品的权利人退出了协会:

    周亚平:实际上这6000多首作品,原来有3000到4000首都是我们协会管理的。后来这些权利人退出了,不给我们管理了。人家觉得,你们这样给我分的钱少,我拿这个去打官司反而挣钱挣得多。比如说,我一个案子,告了100首歌,可能得到10万块赔偿。在利益上,权利人会有不同的选择,有的人会觉得我还不如退出你协会,我就打官司。

    事实上,此前KTV因为音乐作品侵权被起诉的案例并不少见。2017年,四川某地有22家KTV被诉侵权,最后判决每首音乐赔偿260元。

    近几年,版权越来越走向正规化,2017 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的市场规模达 6365亿元,相较 2016 年增长 27.2%。那么根据上述比率可算得网络视频版权市场规模在 600-700 亿元之间,网络音乐版权市场规模在 180 亿元左右,网络文学版权市场规模在 127 亿元左右,网络广告与网络游戏的市场规模在 5400 亿元左右。

    目前内容付费经济尚处于起步阶段,用户的付费意愿和付费习惯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本文采编:CY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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