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电人社部研究起草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大幅减少证明事项,解决难点痛点,制定“黑名单”制度,未来社保将迎来一系列新的变化,惠及你我的生活。
这些证明将不用再提供
根据征求意见稿,社会保险经办需要提供的证明事项将大幅减少。
人社部表示,全面清理社会保险领域各类证明事项,把绝大部分现在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证明事项,明确规定不得要求提供,而改为通过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
征求意见稿第26条提出,个人或其所在单位申请领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按照规定需要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认定结论、就业失业登记等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这一变化将惠及数亿人。人社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为9.3亿人、1.94亿人、2.35亿人。
这些痛点将得到优化
长期以来,流动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后,社保转移接续的手续往往比较繁琐,费时费力,成为群众反映突出的一大难点痛点。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征求意见稿优化了相关办事流程,社保转移接续将更加简便,个人来回奔波跑腿的麻烦有望大大减少。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14条规定,个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进行封存,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平台,查验其在不同参保地的缴费情况,审查其缴费年限,并归集相应养老保险基金后,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这些行为将列入“黑名单”
另外一大变化是,社保“黑名单”将会建立。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
其中,以下6种行为将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6种情形将列入“黑名单”。
纳入“黑名单”,将受到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至于有哪些惩戒措施,根据人社部此前发布的《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根据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共计9.15亿人。从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来看,2013-2017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2017年末参保人数首次突破4亿人,同比增长6.2%,相比2013年的3.2亿参保人数五年间增加了7987万人,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的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养老保险制度从城镇扩大到乡村,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成为世界上覆盖人群最多的养老保障计划。截至2017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1255万人,基金收入3288亿元,支出2398.7亿元。
截至到2017年底,全国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117664万人,参保人数突破11亿,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长了57.2%,医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从2013-2017年全国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长,五年间参保人数翻了一番。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240万人,比2016年同期增加了797万人。失业保险方面,2013-2017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稳中有长,2017年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8784万人,比2016年的18089万人增加了695万人。2017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92.5亿元,基金支出891亿元。2013-2017年我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基本保持稳定增长,2017年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22726万人,相比2016年21887万人增加了83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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