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季度江苏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69: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39:1
2024年第一季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3Q1-2024Q1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2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13.14%;2023Q1-2024Q1单季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
2024年第一季度上海市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77: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66:1
2024年第一季度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3Q1-2024Q1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2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11.14%;2023Q1-2024Q1单季度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
2024年第一季度黑龙江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33: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48:1
2024年第一季度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3Q1-2024Q1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7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13.59%;2023Q1-2024Q1单季度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四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4年第一季度吉林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47: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9:1
2024年第一季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3Q1-2024Q1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12.68%;2023Q1-2024Q1单季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
2024年第一季度辽宁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5.33%,累计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11.62%
2024年第一季度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3Q1-2024Q1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7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11.72%;2023Q1-2024Q1单季度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
2024年第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03: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64:1
2024年第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3Q1-2024Q1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11.72%;2023Q1-2024Q1单季度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
2024年第一季度山西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26: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61:1
2024年第一季度山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3Q1-2024Q1山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5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10.13%;2023Q1-2024Q1单季度山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三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波动。
2024年第一季度河北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99: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57:1
2024年第一季度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3Q1-2024Q1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9.89%;2023Q1-2024Q1单季度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四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4年第一季度天津市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8: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54:1
2024年第一季度天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3Q1-2024Q1天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2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10.5%;2023Q1-2024Q1单季度天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
2024年第一季度北京市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14: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94:1
2024年第一季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3Q1-2024Q1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10.46%;2023Q1-2024Q1单季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
2024年1-2月青海省工业企业有640个,亏损企业占比44.38%
2024年1-2月,青海省工业企业数(以下数据涉及的工业企业,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为640个,和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5个,同比下降0.78%,占全国的比重为0.13%。
2024年1-2月甘肃省工业企业有2997个,亏损企业占比47.58%
2024年1-2月,甘肃省工业企业数(以下数据涉及的工业企业,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为2997个,和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87个,同比增长14.83%,占全国的比重为0.6%。
2024年1-2月陕西省工业企业有8210个,亏损企业占比39.22%
2024年1-2月,陕西省工业企业数(以下数据涉及的工业企业,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为8210个,和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59个,同比增长5.92%,占全国的比重为1.64%。
2024年1-2月西藏自治区工业企业有197个,亏损企业占比54.82%
2024年1-2月,西藏自治区工业企业数(以下数据涉及的工业企业,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为197个,和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0个,同比增长5.35%,占全国的比重为0.04%。
2024年1-2月云南省工业企业有5304个,亏损企业占比40.61%
2024年1-2月,云南省工业企业数(以下数据涉及的工业企业,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为5304个,和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93个,同比增长8%,占全国的比重为1.06%。
2024年1-2月贵州省工业企业有5011个,亏损企业占比48.15%
2024年1-2月,贵州省工业企业数(以下数据涉及的工业企业,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为5011个,和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53个,同比下降4.81%,占全国的比重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