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季度浙江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72: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47:1
2023年第二季度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2Q2-2023Q2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7.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18.36%;2022Q2-2023Q2单季度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3年第二季度江苏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04: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69:1
2023年第二季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2Q2-2023Q2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7.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17.53%;2022Q2-2023Q2单季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3年第二季度上海市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84: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88:1
2023年第二季度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2Q2-2023Q2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7.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18.56%;2022Q2-2023Q2单季度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3年第二季度吉林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96: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82:1
2023年第二季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2Q2-2023Q2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7.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17.18%;2022Q2-2023Q2单季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3年第二季度辽宁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5.83%,累计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9.63%
2023年第二季度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2Q2-2023Q2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7.1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18.21%;2022Q2-2023Q2单季度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3年第二季度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91: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74:1
2023年第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584元,同比增长3.7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114元,同比增长6.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6:1;2022Q2-2023Q2单季度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
2023年第二季度山西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55: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68:1
2022Q2-2023Q2单季度山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2年第三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3年第二季度河北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96: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55:1
2022Q2-2023Q2单季度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3年第二季度天津市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87: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67:1
2022Q2-2023Q2单季度天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3年第二季度北京市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29: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87:1
2022Q2-2023Q2单季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