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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分析(2021年)

    (一)所属行业

    建筑设计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隶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6月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隶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大类、“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中类、“工程设计活动”小类(代码“M7484”)。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行业的主管部门是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国家及地方各级发改委。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住建部负责制定建筑设计行业的法规规章、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组织制定行业的资质标准、技术政策,对行业准入实施严格管理并对业务活动进行规范指导;在监督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同时承担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资质及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国家及地方各级发改委主要负责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投资规划,制定工程咨询相关规章制度。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要职能为参与政府产业规划、政策的制定,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推进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市场交流和研讨,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等,建筑设计分会是其下设分会之一,主要负责对建筑设计企业的技术进步、队伍建设和深化改革以及超前导向等问题提出建议;研讨建筑设计相关的理论、方法、技术,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组织搜集、传递和介绍国内外建筑设计的理论发展、新的规范、规定、典型经验和项目信息;组织建筑设计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组织和参加国际间建筑设计理论与技术的交流等。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建筑业已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多门类、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包含资质管理、质量及安全管理、节能环保、招投标管理等。建筑设计行业作为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行业,建筑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需遵守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下:

主要法律法规

类别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颁布单位
实施时间
行业资质准入规定
1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住建部
2020年11月30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23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国务院
2019年4月23日
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住建部
2018年12月22日
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7年10月7日
6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住建部
2017年3月1日
7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住建部
2016年10月20日
8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住建部
2007年3月29日
9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发改委
2017年12月6日
10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
人事部、建设部
2001年1月4日
质量及安全管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4年12月1日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9年4月23日
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住建部
2018年12月29日
4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住建部
2015年5月4日
5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住建部
2010年9月1日
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住建部
2004年12月1日
7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4年2月1日
8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住建部
2000年6月30日
节能环保管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26日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生态环境部
2018年4月28日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7年10月1日
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住建部
2015年10月1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5年1月1日
6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国务院
2008年10月1日
7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住建部
2006年1月1日
招投标管理
1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国家发改委
2018年6月1日
2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建部
2017年5月1日
3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
2013年5月1日
其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23日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行业资质准入规定

    (1)企业资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以及《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相关规定,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各项资质的具体分类标准及说明如下:

企业资质管理

资质分类
业务范围
等级说明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仅设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业务;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所属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
一般行业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某个行业标准中的某一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
一般行业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从业人员执业制度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我国建筑设计行业对从业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具体由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进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

从业人员执业制度

注册资格
等级
执业范围
注册建筑师
一级、二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注册建筑师承接业务不受地域范围限制。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二级
一级注册工程师的勘察设计范围不受项目规模及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工程师的勘察设计范围仅限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下或工业小型项目。注册结构工程师承接业务不受地域范围限制。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不分等级
执业范围包括暖通及空调工程、动力工程、给排水工程。业务承接的地域范围和规模不受限制。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分等级执业范围包括发电、传输工程和供配电工程。业务承接的地域范围和规模方面不受限制。
注册城乡规划师
不分等级
执业范围包括城乡规划编制;城乡规划技术政策研究与咨询;城乡规划技术分析;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其他工作。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3、主要产业政策

    为推进完善建筑设计行业市场化机制,促进行业设计水平提升和科技创新能力,从源头保障工程质量,引导企业转型发展,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国推出了一系列促进建筑设计行业发展的政策,主要如下:

主要产业政策

文件名称
发布部门及时间
主要相关内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发改委、住建部/2020年3月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总承包项目如何发包和承包以及项目实施提出了系列规范意见,推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的应用
《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2019年3月
提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委、住建部/2019年3月
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为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建设活动提供高质量智力技术服务,全面提升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国务院/2018年5月
在16地试点改革精简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所有类型审批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住建部/2017年8月
对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的全国工程造价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
《关于将上海等37个城市列为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
住建部/2017年7月
在上海、安徽蚌埠等37个城市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因地制宜开展城市设计,通过创新管理制度、探索技术方法、传承历史文化、提高城市质量四个方面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
住建部、银监会/2017年6月
规模化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直辖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500万平方米,副省级城市不少于240万平方米,其他城市不少于15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比例不低于40%。完成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研究推动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2017年5月
对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住建部/2017年5月
对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
《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住建部/2017年4月
对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的建筑业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
《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
住建部/2017年3月
在北京、合肥、马鞍山等20个城市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因地制宜开展城市设计,通过创新管理制度、探索技术方法、传承历史文化、提高城市质量四个方面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住建部/2017年3月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
住建部/2017年3月
提出推进“十三五”时期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指标。
《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2月
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和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健全适应建筑设计特点的招标投标制度,推行设计团队招标、设计方案招标等方式;促进国内外建筑设计企业公平竞争,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建筑设计队伍;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
国家发改委/2017年1月
将基于大数据、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和先进理念的人居环境设计服务,在城乡规划、园区和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等方面的应用列入战略性新型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国务院/2016年12月
强化建筑节能,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推动建筑节能宜居综合改试点城市建设,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的通知》
住建部、环保部/2016年12月
切实抓好绿色建筑推广和建筑节能改造。
《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2016年11月
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层面加强城市设计,塑造地域特色鲜明的风貌;鼓励建筑设计创作,完善招投标制度和专家评标制度,扩展建筑师执业服务范围,引导建筑师参与项目策划、建筑设计、项目管理,形成激励建筑师创作的政策环境;加大建筑师培养力度,培育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文化自信的建筑师队伍;倡导新型景观设计,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装饰设计水平。
《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住建部/2016年11月
简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指标;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工程设计投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健康发展。
《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9月
提出要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为建筑设计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
住建部/2016年8月
“十三五”时期,全面提高建筑业信息化水平,着力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建筑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成一体化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信息技术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建筑企业及具有关键自主知识产权的建筑业信息技术企业。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
住建部/2016年7月
“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目标,明确了城市设计、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筑业转型发展等领域的重点任务及措施,为建设设计行业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
《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住建部/2016年5月
鼓励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形式,并针对我国工程总承包发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经理基本条件、转包及违法分包界限等关键环节明确了政策,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家发改委/2016年3月
全面推进城市科学设计,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提倡城市修补改造;发展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提高建筑技术水平、安全标准和工程质量,推广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2016年2月
通过强化城市规划工作、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建筑水平、推进节能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九大方面开展城市建设工作,为建筑设计行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
国务院/2015年12月
要提升规划水平,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要提升建设水平,加强城市地下和地上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海绵城市,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推进城市绿色发展,提高建筑标准和工程质量,高度重视建筑节能。
《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
住建部/2015年6月
以BIM应用促进建筑业信息化,带动建筑领域生产方式的变革。到2020年末,以下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2015年3月
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以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投资和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环境影响咨询。
《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知道意见》
发改委等八部委/2014年8月
按照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总体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和完善政府引导,统筹物质、信息和智力资源,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有效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居民幸福感受,促进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2014年8月
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上述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专业服务收费,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2014年7月
提出放开建筑设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加快研究制定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政策措施,对已经明确的扩大开放要求,要抓紧落实配套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
住建部/2014年7月
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2014年3月
推进建筑设计服务与相关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培育村镇建筑设计市场,贯彻节能建筑设计理念、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快相关建筑标准规范的更新或修订,放开建筑设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完善建筑设计收费制度、鼓励和推行优质优价。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国务院/2014年3月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国务院/2013年8月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关于进一步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住建部/2013年2月
提出“促进大型设计企业向具有项目前期咨询、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和融资能力的工程公司或工程设计咨询公司发展”等方向,鼓励设计企业开展总承包业务,业务纵向延伸。
《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月
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指导我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转变城乡建设模式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将推动建筑工业化(产业化)作为重点任务之一。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国务院/2006年2月
将城镇区域规划与动态监测、城市功能提升与空间节约利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城市生态居住环境质量保障等列为优先发展主题。重点研究开发各类区域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和系统设计技术,城镇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一体化配置与共享技术;开发绿色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节能技术与设备,可再生能源装置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精致建造和绿色建筑施工技术与装备,节能建材与绿色建材,建筑节能技术标准。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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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30年中国建筑设计行业市场行情动态及投资潜力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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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30年中国建筑设计行业市场行情动态及投资潜力研究报告》共十五章,包含2024-2030年建筑设计行业面临的困境,建筑设计行业案例分析研究,建筑设计行业发展战略研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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