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物保护标准编写工作手册(试用版)》的解读

    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了《文物保护标准编写工作手册(试用版)》。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了《文物保护标准编写工作手册(试用版)》,请简要介绍《手册》制定的主要背景。

    答:2006年以来,国家文物局组织制修订了一系列文物保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初步构建了文物保护标准体系,推动提升了文物保护利用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但同时,我们也发现标准制修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标准编制质量参差不齐、项目按期完成率不高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标准作用的发挥。印发《手册》,旨在规范和加强文物保护标准化工作管理,方便标准化工作者把握标准制修订流程和有关要求,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增强标准的科学性、权威性和适用性。

    2.《手册》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手册》共4章,包括标准制修订基本要求、标准制修订程序、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附件,明确了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程序、方法、要求,并提供了一系列标准材料模板,供项目承担单位、起草人员、有关专家等参考使用。《手册》适用于文物保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3.《手册》对文物保护标准制修订程序进行了哪些规范和优化?

    答:一是新增提交项目建议申请的程序和要求。鼓励各单位根据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需求主动研究和申请新项目,扩大标准供给范围,逐步健全文物保护标准体系。二是优化内审会设置。把内审会时间由征求意见阶段之后调整到之前,增强参会人员代表性,争取提前发现并解决标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为后续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奠定良好基础。三是优化征求意见工作。扩大征求意见范围,除了原有的征求意见渠道外,还要向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标委)全体委员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增强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是细化内审、预审、全体委员审查等环节的要求,明确各环节的审查重点,提高审查质量。

    4.《手册》对文物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时间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手册》再次明确了各类标准制修订项目及有关环节的完成时限。标准制定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18个月。标准制定项目承担单位应于合同期满12个月前,完成标准起草、内审,并向文标委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等材料;于合同期满6个月前,完成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并向文标委提交“标准送审稿”等材料。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于合同期满9个月前,完成标准起草、内审,并向文标委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等材料;于合同期满6个月前,完成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并向文标委提交“标准送审稿”等材料。文标委应于收到“标准送审稿”等材料4个月内,组织完成初核、预审、审查等相关工作,并向国家文物局提交“标准报批稿”等材料。国家文物局于收到“标准报批稿”等材料2个月内,完成审核、审批等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手册》试用情况,进一步优化标准制修订程序,提高标准质量和制修订效率,提升文物保护标准化工作水平,助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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