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分析(2022年)

(一)所属行业

农业机械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二)行业的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工信部、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以及遍布全国各地的农业机械化管理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行业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具体主管机构
主要职责
工信部
装备工业司
承担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等。
规划司
组织拟定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等。
产业政策司
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拟订行业战略规划并指导实施,起草有关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拟订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承担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试验鉴定;拟订农业机械化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承担农业机械化信息和统计相关工作等。
各地农业机械化管理机构
包括省级农机管理机构、地级农机管理机构、县级农机管理机构、乡镇农机管理机构。这些地方管理机构一般主管当地的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在推进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我国农业机械化管理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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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要自律性行业协会及其职责

行业主要自律性行业协会

协会名称
协会性质
主要职责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以农机制造企业为主体,由农业机械制造企业、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贸易公司、社会团体和地区性农机工业协会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包括负责农业机械行业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组织协调、自律监督、信息引导、咨询服务、国际交流等。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以农机化教育、科研、鉴定、认证、推广、监理、维修、社会化服务等方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的行业性社会组织。
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农机化的方针政策,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等。
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
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由中国各种经济成分的农机营销企业、农机生产企业、农机汽车机电交易市场、农机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等团体以及从事农机管理、科研、生产、营销、使用、维修的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包括制订并贯彻农机流通行业标准、举办行业会议与全国农机展、推动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设、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行业培训、信息服务和行业宣传以及国际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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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自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颁布实施开始,国家有关部门陆续颁布和修订了一系列促进农机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在2004年之后,国家对农机行业的监管和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我国农机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具体如下表所示: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颁布/修订时间
颁布部门
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修订)》
2012年8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进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保障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
2017年12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18年修正)》
2018年10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财政补贴被国家确定为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2
018年12月
农业农村部
通过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做出技术评价,为农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019年3月
国务院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
2019年3月
农业农村部
建立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统一公开农机鉴定的大纲、产品种类指南、鉴定结果和证书等信息,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负责运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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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相关政策

①农业生产和农机发展相关政策

农业生产和农机发展相关政策

文件名称
颁布时间
颁布部门
相关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08年10月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
明确指出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快又好发展意见》
2010年7月
国务院
明确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快又好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并表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加强组织领导的态度
《农机工业发展政策》
2011年8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
对农业机械发展的技术、产品开发、企业组织结构、行业准入、市场建设、金融政策支持、进出口等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到2020年,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粮食产能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产品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10月
国务院
创新强农,着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协调惠农,着力促进农业均衡发展;绿色兴农,着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开放助农,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共享富农,着力促进民生福祉
《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
2016年12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发展改革委
到2025年,农机装备品类齐全,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装备的技术水平大幅提升,主要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装备实现有效供给,畜牧业、水产业、果茶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及山区丘陵等领域机械化所需装备得到基本满足
《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7年1月
农业部
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种养加全面机械化取得显著进展,区域协调共进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2017年农机化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工作方案》
2017年6月
农业部
以政策支持推动、技术规范引领、项目示范带动和培训推广促进为抓手,推进农机化技术与装备有效应用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7年9月
农业部、财政部、民航局
选择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东、重庆等6个省(市)开展试点,要求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探索建立购置补贴的路径和方式,完善分类分档办法、补贴额测算因素的选取方式与确定标准,创新补贴资金兑付方式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2018年12月
国务院
到2025年,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重点农机产品和关键零部件实现协同发展,产品质量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和技术供给基本满足需要,农机装备产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021年1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
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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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农机补贴政策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产业。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我国从2004年开始出台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政策,规定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直接补贴。自2004年农业部和财政部颁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起,中央和地方根据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状况定期对相关政策进行优化和完善,并推出新的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实施以来从未间断。补贴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具有强烈购买意愿而缺乏购买力的问题,促进了我国农机工业的发展。

农机补贴政策

文件名称
颁布时间
颁发机构
有效期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2021年4月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截至2023.12.31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2020年3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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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税收政策

2019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对于农机产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下调为9%。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的规定,批发零售农机免征增值税。

④土地政策

我国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导致地块过于分散。土地流转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土地连接成片、形成规模经营,从而能在实际农业生产中充分利用现代农业机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土地政策

文件名称
颁布时间
颁布部门
主要内容
《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08年10月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2008年12月
农业部
把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作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2021年1月
农业农村部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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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编:CY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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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30年中国农业机械行业发展动态及投资规划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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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30年中国农业机械行业发展动态及投资规划分析报告》共十四章,包含2024-2030年中国农业机械行业投资前景,2024-2030年中国农业机械企业投资战略分析,研究结论及建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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