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数字音乐用户人数及市场规模分析: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推动产业繁荣发展[图]

    一、概况

    数字音乐,是用数字格式存储的,可以通过网络来传输的音乐。无论被下载、复制、播放多少遍,其品质都不会发生变化。数字音乐产业已经确立了它在我国数字内容产业中的重要地位,传统音乐产业、电信运营企业和数字技术新贵们争相进入这一领域,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拥有各自竞争优势的代表性企业相继涌现,对在中国市场条件下发展数字音乐产业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尝试。

中国数字音乐产业链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2015年6月,阿里音乐与酷狗音乐先后起诉对方,拉开了“剑网2015”专项治理行动的序幕,此次行动旨在加强对音乐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众多音乐平台之间纷纷达成版权转授协议。共享时代正式开始,逐步建立一个公平健康的数字音乐市场。

数字音乐相关政策概况

时间
政策
内容
2015.7
《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
开展“剑网2015”专项行动,责令未经授权网络音乐提供商停止服务。
2015.11
《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要建立网络音乐自审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并严格按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制定的内容审核标准和规范。
2015.12
《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加强版权保护和市场监管。推动《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加强对音乐作品特别是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
2017.2
《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成为首个明确提出“数字文化产业”概念的政策文件,涵盖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数字文化产品。
2017.5
《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首次将“音乐产业发展”列入“重大文化产业工程”
2019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明确提出加大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之大力度,深入开展数字音乐、网络表演和网络动漫市场规范整治行动,严查侵犯支持产权案件并持续推进落实。
2020.5
提交《关于促进我国数字音乐发展开放著作权集体管理竞争》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数字音乐发展,建议完善线上音乐付费机制,提高网络音乐付费率。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二、数字音乐发展现状分析

    音乐是人们表达现实生活情感的一种手段,是能够给大家带来听觉享受并抚慰人们心灵的一种艺术,时代在不断向前发展,科学技术在不断革新,数字音乐给音乐领域带来了新的活力,它的出现可谓是音乐产业史上的奇迹,它可以满足人们各种各样的文化需求,使音乐的获取方式便捷迅速,触手可得。预计2020年中国数字音乐用户规模为7.8亿人,同比增长16.8%。

    2014-2020年中国数字音乐用户规模及增速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智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7年中国数字音乐行业市场研究分析及投资决策建议报告》数据显示:数字音乐付费用户规模也逐年增加,预计2020年中国数字音乐付费用户规模为6183万人,渗透率为8%。

    2014-2020年中国数字音乐付费用户规模及渗透率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对数字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是一个有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我国有些相关法律对其做出了一些规定,但不能全面解决著作权侵权的现象,对音乐作品保护的法律体系落后于音乐产业的发展速度,不能做到同步,所以在大数据时代这样一个背景下,我国应该不断革新法律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地保障数字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满足网络用户对音乐作品的需求,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也要定位明确,权衡三者之间的利益,使音乐产业恒久良好地发展下去。预计2020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为732亿元,同比增长10.24%。

    2014-2020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及增速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三、数字音乐著作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保护建议分析

    在数字音乐作品领域,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冲突是最突出的问题:数字音乐著作权人希望利用其音乐作品,获得一种商业性、独占性的经济利益,而社会公众则希望获得一种无偿下载使用的共享利益。加上许多服务商运用强大的技术手段,收集大量的数字音乐作品存储到数据库中供社会公众免费使用,使得这种利益冲突愈发严重。一方面如果对数字音乐作品的独占权进行大力保护,则网络上的音乐下载用户会大量减少,从而迫使购买盗版作品这种体制外的解决方式大量增加,音乐著作权人的作品无人欣赏且获取经济利益的渠道被阻断,影响音乐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如果无偿共享数字音乐作品给社会公众,把社会公众利益过分保护,又将使音乐著作权人越来越不愿创作和传播音乐作品,损害音乐著作权人的积极性,使音乐产业陷入恶性循环中。

    数字音乐存在的问题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数字音乐作品具有独特性,根据我国音乐产业发展背景和现状,我国立法应明确对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界定,将暂时复制中的纯技术性复制行为排除在外,在判定侵权时综合考虑行为目的和行为主体;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对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的行为加以限制,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合理的数字音乐付费制度;完善数字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防止形成垄断,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著作权保护制度。

    数字技术作为一种革命性的传播手段,深刻影响了著作权领域的发展进程,保护数字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有助于实现利益平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数字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本文采编:CY337
精品报告智研咨询 - 精品报告
2024-2030年中国数字音乐行业市场全景调查及投资前景研判报告
2024-2030年中国数字音乐行业市场全景调查及投资前景研判报告

《2024-2030年中国数字音乐行业市场全景调查及投资前景研判报告》共八章,包含国际数字音乐商家经营分析,中国数字音乐主要服务商及运营商经营分析,2024-2030年数字音乐市场前景趋势分析等内容。

如您有其他要求,请联系:

文章转载、引用说明:

智研咨询推崇信息资源共享,欢迎各大媒体和行研机构转载引用。但请遵守如下规则:

1.可全文转载,但不得恶意镜像。转载需注明来源(智研咨询)。

2.转载文章内容时不得进行删减或修改。图表和数据可以引用,但不能去除水印和数据来源。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版权提示:

智研咨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稿酬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联系方式:gaojian@chyxx.com、010-6034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