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政策系列点评:重点行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启动 源网荷储模式优势显现

本期投资提示:


事件:10 月18 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5 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


启动石化、钢铁等七大重点领域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是为全国碳市场扩容做准备。根据本次通知,纳入2023-25 年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的企业为: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重点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企业。参照火电行业发展历程,启动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是将上述领域纳入全国碳市场所做的必要准备,这有利于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规范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


直供重点行业企业使用且未并入市政电网、企业自发自用的绿电碳排放按0 计算,其余市场化交易采购绿电碳排放按全国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计算。文件提出,在核算企业层级净购入电量或设施层级消耗电量对应的排放量时,直供重点行业企业使用且未并入市政电网、企业自发自用(包括并网不上网和余电上网的情况)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对应的排放量按0计算此政策简单理解即不进入电网的非化石电量均不计算碳排放,直接利好广义源网荷储概念(包括新能源直供大工业、微电网、分布式运营商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源网荷储项目边际收益,促进其快速发展。


外购非化石电量暂按全国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计算,此前上海、天津、北京三地曾提出外购绿电碳排放计为0。本次通知规定通过市场化交易购入使用非化石能源电力的企业,该部分电力消费量对应的排放量暂按全国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2022 年为0.5703tCO2/MWh)进行计算。2023 年6 月8 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明确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平台以省间交易方式购买并实际执行、结算的电量单独核算碳排放,将此部分外购绿电的排放因子调整为0 t CO2/ 10?4 kWh。2023 年4 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 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重点碳排放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使用的绿电碳排放量核算为零。我们预计外购非化石能源暂按全国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核算为过渡性政策,后续可能得到减免以促进非化石能源市场化交易优势,促进新能源消纳。


文件要求每年3 月底完成报告,9 月底完成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核查,其他领域12月底完成。每年3 月31 日前,组织重点行业企业编制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9 月30 日前完成,其他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12 月31 日前完成。


投资分析意见:我们认为此次启动七大重点行业碳排放数据核查,是为全国碳市场扩容做准备,同时文件明确直供重点行业使用的绿电碳排放认定为0,有利于上述高耗能企业加大绿电消纳比例,广义源网荷储模式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重点关注以下环节:(1)新能源+重点行业负荷模式:新能源直供重点行业电量不计入碳排放,优势进一步显现。推荐银星能源、建议关注龙净环保。(2)分布式运营商及微电网:分布式自发自用电量不计入碳排放,已经开展分布式光伏运营的公司有一定先发优势,与此同时促进分布式光伏消纳的微电网模式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建议关注:安科瑞、南网能源、芯能科技等。


风险提示:碳市场政策推进进度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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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研究员:查浩/戴映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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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30年中国碳中和行业市场运行格局及战略咨询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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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30年中国碳中和行业市场运行格局及战略咨询研究报告》共七章,包含中国碳中和产业链梳理及全景深度解析,中国碳中和产业代表性企业案例研究,中国碳中和产业市场前瞻及投资策略建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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