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治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分析(2021年)

    (一)所属行业

    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按照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隶属于 “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隶属于“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政策法规

    经过多年发展,该行业市场化程度日趋成熟,政府行政管理已逐步趋于弱化。目前,国内行业管理体制主要为国家宏观指导与协会自律管理下的市场竞争体制。该行业的规划管理部门为生态环境部、国家及各地方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生态环境部负责统一行使国家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主要职能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环境污染防治及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督管理,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

    国家发改委是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能为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以及项目审批等行政管理职能。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目前拥有会员单位2,000余家,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联系着上万家环保企业,主要职能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开展行业企业信用、能力等级评价,参与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经济政策、技术政策,组织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和行业统计,承担本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编制工作,开展环保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及咨询服务等。

    2、主要法律法规

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出台时间
出台单位
政策名称
内容简介
1
2017.07
国务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2
2018.10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
3
2018.10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
4
2018.10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修正)》
本法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本法所称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本法所称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本法所称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5
2018.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技术规范进行科学研究,建立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
6
2019.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规定国家对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对地方政府的监管机制。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3、相关产业政策

相关产业政策

序号
出台时间
出台单位
政策名称
内容简介
1
2014.4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
《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
对燃煤发电机组新建或改造环保设施实行环保电价加价政策。环保电价加价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和调整
2
2015.12
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达到超级排放水平。加快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步伐,力争2020年前完成改造5.8亿千瓦
3
2016.10
国际海事组织
IMO“限硫令”
自2020年1月1日起,船舶必须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5%m/m的燃料,或者是通过安装洗涤器或使用其他新型燃料达到同等的低硫排放目标
4
2016.11
国务院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是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指导生态环保领域的战略安排,是实现生态文明领域改革、补齐全面小康环境短板的有效途径
5
2017.05
浙江省环保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函》
要求所有单台装机300MW及以上煤电机组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浙江、上海、天津、邯郸、衡丰、荆门等地已出台相关标准、政策,要求燃煤锅炉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及有色烟雨
6
2017.09
环保部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提出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并明确至2020年,重点地区、重点行业VOCs污染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
7
2018.07
国务院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及计划进程
8
2018.08
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发布(GB3095-2012)修改单的公告》
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完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将“标准状态”修改为“参比状态”
9
2019.06
生态环境部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深入实施《“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提供VOCs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10
2019.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
自2020年1月1日起,根据船舶航行水域,船舶需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50%m/m或0.10%m/m的合规燃油,或通过安装任何装置、设备,使用替代燃料等替代措施以达到硫排放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不得装载硫含量超过0.50%m/m的自用燃油(采用替代措施且满足IMO“限硫令”标准的除外)
11
2020.11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2022年底前,水泥企业完成无组织排放控制和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改造,有组织排放控制达到阶段性超低排放水平;到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本文采编:CY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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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30年中国大气治理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及发展趋向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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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30年中国大气治理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及发展趋向分析报告》共十四章,包含2024-2030年大气治理行业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大气治理行业发展战略研究,研究结论及发展建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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