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隶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二)行业监管体系
1、行业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
(1)行业监管部门
①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的整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电价政策,起草电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电价调整政策、制定电价调整的国家计划或确定全国性重大电力项目的电价,并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履行电力项目及电价的审批、核准职责。同时,国家发改委负责拟订清洁能源发展规划,推动清洁能源等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②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改委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A.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B.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C.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D.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E.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F.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
G.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务价格,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
H.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制定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I.组织推进能源国际合作,按分工同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J.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K.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决策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L.承办国务院、国家能源委员会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行业自律组织
①中电联
中电联是以全国电力企事业单位和电力行业性组织为主体,包括电力相关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组织自愿参加的、自律性的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目前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能源局。中电联的主要职能是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提出对电力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立法建议,参与制定电力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约规,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诚信建设、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行业秩序;反映会员和行业企业的诉求,开展法律服务,维护会员和行业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主管单位授权,接受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委托,负责行业统计,收集、综合、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开展行业普法教育,开展电力标准化及电力建设定额制修订,负责行业可靠性管理等工作;完成主管单位交办的相关工作;受委托代管行业有关学协会组织;指导电力行业协会的发展建设。
②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于2002年设立,该委员会作为与政府部门、其它组织及协会、科研单位和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加强可再生能源行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作为国内外可再生能源领域联系和交流的窗口,促进国际间交流,通过专委会加强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企业与国际间的联系,及时获取信息,寻求国际机构的支持和各种投资机会;作为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间的纽带,加强企业间的联系,反映可再生能源行业的集体呼声。
③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成立于1979年,是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全国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下设光伏专委会、风能专委会等多个专业委员会,旨在成为科技工作者、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对外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的窗口,致力于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进步,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④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是由民政部批准成立、工信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国家一级协会,于2014年在北京成立。会员单位主要由从事光伏产品、设备、相关辅配料(件)及光伏产品应用的研究、开发、制造、教学、检测、认证、标准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组成,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行业法律法规
目前,与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所列:
行业法律法规
类别 | 名称 | 发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7年1月1日(2019年8月26日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9年12月26日(2014年8月31日修订)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6年4月1日(2015年4月24日修订)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7年11月1日(2007年10月28日修订)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2年12月2日(2014年8月31日修订)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6年1月1日(2009年12月26日修订) | |
行政法规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 国务院 | 1987年9月15日(2011年1月8日修订) |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 国务院 | 1996年9月1日(2019年3月2日修订) | |
《电力监管条例》 | 国务院 | 2005年5月1日 | |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 国务院 | 2005年12月2日 | |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1年9月1日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3、产业政策
行业主要的产业政策如下:
产业政策
政策名称 | 发布日期 | 相关内容 |
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 2005年11月29日 | 明示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水能等六大领域88个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项目,是产业发展的指导目录。 |
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 | 2006年1月1日 | 采用额外费用分摊的方法,向电网中的所有用户征收一定的额外费用,用于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 |
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 | 2006年1月5日 |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的更快发展。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 2006年11月13日 | 加快风电发展,促进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
国家能源局《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 2007年7月25日 | 电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核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标准和购售电合同,及时、足额结算电费和补贴。 |
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 2007年8月31日 | 具体描述现阶段能源发展现状,以及根据这一现状而提出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包括其意义﹑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领域﹑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等内容。 |
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2009年7月16日 | 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金太阳示范工程综合采取财政补助、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方式,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以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 |
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 2009年7月20日 | 规范风电价格管理,促进风力发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继续实行风电价格费用分摊制度。 |
国家能源局《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 2010年1月22日 | 规范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促进海上风电健康、有序发展。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2012年3月14日 | 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分为总则、补助项目确认、补助标准、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 2012年4月24日 | 要求做好风电发展工作,提高风电开发利用效率,落实并网接入等风电场建设条件,做好风电场运行调度管理工作,提高风电场建设和运行水平。 |
国家能源局《水电发展“十二五”规划》 | 2012年11月15日 | 将发展水电作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的必由之路,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新增投产7,400万千瓦、开工12,000万千瓦以上的发展目标,要求破解移民和环保两大难题。 |
国家发改委《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 | 2013年7月18日 | 推动分布式发电应用,促进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共分总则、资源评价和综合规划、项目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政策保障及措施、附则,共7章31条。 |
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 2013年8月16日 | 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积极作用,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14年1月6日 | 已列入“十二五”第一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但未完成核准的项目,不再纳入核准计划管理,取消核准资格。如若再启动项目核准建设,申请补贴,需重新申请纳入核准计划。 |
国家财政部《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2014年2月12日 | 明确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
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4年4月9日 | 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有关事项、完善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工作。 |
国家发改委《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 2014年6月5日 | 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潮间带风电和近海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鼓励通过特许权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业主和上网电价。 |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 | 2014年9月2日 | 高度重视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义、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工作、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 2015年3月15日 | 进一步明确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
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 | 2015年12月22日 | 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为使投资预期明确,陆上风电一并确定2016年和2018年标杆电价;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 | 2016年2月29日 |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保障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就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提出意见。 |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 2016年3月24日 | 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进行全额保障收购。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2016年8月1日 |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太阳能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
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 | 2016年11月29日 | 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明确了2016年至2020年我国风电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建设布局、重点任务、创新发展方式及保障措施,是“十三五”时期我国风电发展的重要指南。 |
国家能源局《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 | 2016年12月8日 | 坚持规模化利用与产业升级相协调;坚持市场化发展与改革创新相协调;坚持开发布局与市场需求相协调;坚持上游制造与下游应用相协调,从而推动光伏发电多元化利用并加速技术进步;通过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化;不断拓展太阳能热利用的应用领域和市场。 |
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 2016年12月10日 | 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
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 2016年12月20日 | 明确了节能减排综合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要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节能减排工程,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 2016年12月26日 | 主要阐明我国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6年12月8日 | 严格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充分发挥许可证在规范电力企业运营行为等方面的作用。 |
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 | 2016年12月26日 | 降低光伏发电和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明确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鼓励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新能源电价。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 | 2017年4月26日 | 加快发展高效太阳能发电利用技术和设备,重点研发太阳能电池材料、光电转换、智能光伏发电站、风光水互补发电等技术,研究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消纳技术。研发应用新一代海洋能、先进生物质能利用技术。 |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 | 2017年7月19日 | 加强可再生能源目标引导和监测考核,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落实,创新发展方式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健全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机制,多措并举扩大补贴资金来源。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8年5月31日 | 合理把握普通电站发展节奏,支持分布式有序发展,并有序推进领跑基地建设;下调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标准。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 | 2018年10月9日 | 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且在2018年6月30日(含)前并网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2018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2018年10月30日 | 2020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通知》 | 2019年1月7日 | 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等。 |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风电供暖相关电力交易机制扩大风电供暖应用的通知》 | 2019年4月4日 | 要求做好北方地区清洁供暖工作,在总结已有风电清洁供暖试点经验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风电供暖相关电力交易机制,扩大风电供暖应用范围和规模。 |
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9年4月28日 | 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
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 2019年5月21日 | 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2019年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近海风电指导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8元,2020年调整为每千瓦时0.75元。新核准近海风电项目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上述指导价。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9年5月28日 | 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上网电价是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全面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新增建设项目必须以电网具备消纳能力为前提,避免出现新的弃风弃光问题,在同等条件下对平价上网项目优先保障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 |
工信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 | 2019年7月10日 | 用能单位可在其所管辖区域内合理建设分布式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产生电力优先自发自用,余量上网。 |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 2019年10月20日 | 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2020年1月20日 | 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已进入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的关键期,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已基本具备与煤电等传统能源平价的条件,因此要完善现行补贴方式、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优化补贴兑付流程。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 | 2020年1月20日 | 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补助资金发放等进行了规定。提出电网企业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定期公布、及时调整符合补助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即补贴清单)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0年3月5日 | 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风电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合理确定光伏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竞争配置规模,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等。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23-2029年中国新能源发电行业市场行情监测及战略咨询研究报告
《2023-2029年中国新能源发电行业市场行情监测及战略咨询研究报告》共十四章,包含2023-2029年新能源发电行业投资机会与风险,新能源发电行业投资战略研究,研究结论及投资建议等内容。
版权提示:智研咨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稿酬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联系方式:gaojian@chyxx.com、010-6034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