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再谈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审批公平竞争,更大力度破堵点

    11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抓紧出台精简审批、清理涉企收费等《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配套措施,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会议部署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

    会议明确,要进一步精简审批。明年编制公布国家层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外一律为违规审批。此外大幅精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外的其他准入管理措施,继续压减企业开办时间。

    早在2016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要求各部门全面梳理、清理规范权责事项,同时审核权责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当前,编制公布国家层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精简审批流程无疑将便利市场主体,有利于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今年10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将实践证明有效的改革举措与经验上升为法规,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

    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和经验。《条例》明确,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

    会议指出,要大幅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要求,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照后减证”。此外,要整治物流领域不合理收费,明年底前进出口单个集装箱常规收费压减至400美元以内。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部署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这一部署将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方面,会议明确明年底前力争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内,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和主要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总理要求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公正监管,清理歧视性或没有法律依据的差异性规定做法。

    今年以来,我国在开放行业准入、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部署了多项政策,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

    11月22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公布,这是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来首次年度修订。据悉,与2018年版负面清单相比,2019年版负面清单共列入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事项131项,减少事项20项,缩减比例为13%。

    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的总体排名比去年上升15位,位列第31名。同时报告称,由于大力推进改革,中国连续第二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排名前十。

    11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的一大重要意义在于将增值税改革的成果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其更加权威化、规范化、透明化,强有力地护航经济转型升级。

    施正文进一步表示,征求意见稿取消了“1日、3日和5日”等三个计税期间,新增“半年”的计税期间。这将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办税频次,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有助于我国税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解放企业生产力、提升竞争力。

    为发挥好营商环境评价的督促作用,会议要求在2018年以来开展的国内营商环境试评价基础上,以市场主体感受为依据,改进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既查找解决共性问题,又不增加地方和企业负担。

    会议明确,要对标国际先进,瞄准短板,推出针对性改革举措,推广有效做法,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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