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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层面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

    自12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国务院新闻办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表示,目前我国企业在拿到营业执照进入市场的“大门”后,还进不了特定行业和领域的“小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数量较多、办理时间较长、流程还不透明。通过改革,将进一步降低企业准营门槛,使企业方便地开办、更好地发展壮大。

    唐军表示,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明确,中央层面设立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清单,分类推进改革。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据介绍,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从数量来看,本次改革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42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熊茂平介绍,除中央层面的统一部署,各地还将结合实际推出自己的清单,“清单定期调整更新。待试点成熟后,改革还要实现地域全覆盖,在全国推开实施”。

    唐军表示,“证照分离”改革要与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结合。据介绍,“证照分离”改革涉及部门多、事项多,通过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可以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最大程度减少企业重复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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